借贷原告开庭陈述
序言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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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借款纠纷的原告,我请求法庭允许我对案情进行陈述。
事实陈述
被告(借款人姓名)于(日期)向我借款(金额),并承诺于(日期)偿还。借款已明确载于书面借条,被告已签字确认。
然而,被告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我曾多次催讨,但被告均避而不答,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借款合同成立后,借款人负有按期偿还借款的义务。被告作为借款人,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损害计算
逾期未还的借款本金为(金额)。此外,根据《合同法》第207条,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按(利率)计算。经计算,被告应支付利息为(金额)。
请求
鉴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请求法庭判决如下:
1. 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金额); 2.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金额); 3.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证据出示
我将向法庭提交下列证据支持我的请求:
书面借条 催款记录 利息计算表
总结
被告违反了借款合同,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给我造成了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我坚信,法庭将公正处理此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