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起诉证明办理指南
前言
军人作为国防力量的中坚,享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当军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为了保障军人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国家法律对军人起诉证明的办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详细阐述军人起诉证明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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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证明的含义
起诉证明,又称军人诉讼许可证明,是军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备法律手续,证明该军人享有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享有诉讼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军人起诉应当依法申领起诉证明。
二、起诉证明的办理程序
军人办理起诉证明,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申请。军人本人应向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或当地军事法院提交起诉证明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诉讼请求、案由、被告身份信息等内容。 2. 审核受理。政治机关或军事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查申请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3. 签发证明。经审核受理后,政治机关或军事法院将签发起诉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起诉条件
根据《规定》,军人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主体资格。現役军人、预备役军人、退役军人均可依法提起诉讼。 2. 诉讼标的。涉及其本人合法权益,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内的民事、行政案件。 3. 起诉程序。已按规定办理起诉证明。
四、起诉证明的时限
军人起诉证明有效期为六个月。逾期未起诉的,应重新办理起诉证明。
五、注意事项
1. 实名申请。起诉申请应由军人本人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 理由充分。申请书应明确起诉原因,不能泛泛而谈。 3. 证据材料。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诉讼请求的合法性。 4. 严禁违规。军人不得伪造、变造起诉证明。违规办理起诉证明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 及时起诉。拿到起诉证明后,军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诉讼时效届满。
六、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享有诉讼权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总结
军人依法办理起诉证明,是保障其诉讼权利的重要程序。军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办理起诉证明,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军人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