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逾期未还被起诉后的处理步骤
1. 确认债务
接到法院传票后,仔细阅读传票内容,确认债务金额、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 若对债务有异议,应及时提交答辩状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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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应对
与起诉方(通常为金融机构)主动沟通,说明逾期原因并协商还款计划。 积极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如因失业、疾病等客观原因导致逾期。
3. 协商还款
协商合理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争取优惠条件,如免除部分利息或滞纳金。 签订还款协议并按时还款。
4. 应诉准备
准备答辩状,陈述逾期的理由和证据。 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失业证明等。 聘请律师协助应诉,提高胜诉机率。
5. 出庭应诉
出庭时如实陈述情况,提交证据。 充分利用法庭辩论的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尊重法庭秩序,服从法庭判决。
6. 履行判决
若败诉,应按照法院判决及时还清债务。 若胜诉,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债权人履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0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26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地。
第148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提出申诉的,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后十五日内,将申诉书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后三十日内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