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怎么做
引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刑事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体现司法民主,保障公民参与司法。本文将探讨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审前准备 开庭前,人民陪审员应仔细阅读起诉书、答辩状等相关材料,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他们还需认真听取法官的庭前指示,了解庭审程序、法庭纪律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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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庭就位 开庭后,人民陪审员按顺序入庭,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坐。他们应仪态端庄,着装得体,表示对法庭的尊重。
听取法庭调查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应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证人证言、物证展示等内容。他们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听偏信,仔细观察案件事实。
参与评议 法庭调查结束后,人民陪审员将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在评议中,他们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讨论。
评议原则 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应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公正:不带个人偏见,以证据和法律为依据,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评议。 实事求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充分审查,不凭主观臆断或感情用事。 慎重负责:认真对待评议工作,对案件的裁决提出有理有据的意见。
表决与裁判 经过评议,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以及量刑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在表决时,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法官享有同等权重。合议庭以多数票表决,少数意见应予以尊重和记录。
履行职责的注意事项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守秘密:对评议内容、投票结果等法庭秘密严格保密。 不接受他人的影响:不接受来自任何一方的利益施压或干扰。 避免与当事人接触:不与当事人、证人、律师等进行私下接触。 尊重法庭纪律:遵守法庭规定,服从法庭指令,保持庭审秩序。
总结 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的职责和行为规范至关重要,既体现了司法民主,又保障了司法公正。他们应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参与庭审,认真履行评议职责,维护法庭权威,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