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时申请人的陈述
在仲裁开庭时,申请人(即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需要向仲裁庭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下是如何撰写仲裁开庭时申请人陈述的指南:
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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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仲裁庭致敬,说明自己是申请人。 简要介绍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要旨。
事实陈述
按时间顺序陈述与争议相关的关键事实。 尽量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并提供具体和相关的细节。 避免猜测、推测或无关的信息。 如果可能,使用文件或其他证据来支持你的事实陈述。
法律论点
陈述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将它们应用于案件的事实。 引用相关案例、法学著作或其他权威来源。 解释法律如何支持你的主张。
损害赔偿或救济
明确说明你因对方的违约或不当行为而要求的损害赔偿或救济。 提供证据或论述来支持你的请求。
证据
简要概述你打算提交的证据,包括文件、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 解释证据如何支持你的主张。
程序性问题
如果存在任何程序性问题,例如请求仲裁庭排除某些证据或传唤证人,在陈述中提出这些问题。
结论
总结你的主要论点,并强调你希望仲裁庭做出有利于你的裁决。 感谢仲裁庭的聆听。
中国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二条,申请人应当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五日前向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申请人提交的仲裁协议的副本。
其他注意事项
在准备陈述时,请务必遵守仲裁庭的程序规则。 陈述应清晰、有条理,并尽可能简短。 练习你的陈述,以便在开庭时自信且扼要地表达你的论点。 准备好在对方陈述后进行反驳并支持你的论点。